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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0685 證券簡稱:中山公用 編號:2024-006
債券代碼:112861 債券簡稱:19中山01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2024年本息兌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債券簡稱:19中山01,債券代碼:112861,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于2024年3月5日支付2023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4日期間的利息及本期債券本金。本期債券的債權登記日為2024年3月4日,最后交易日為2024年3月4日,本息兌付日為2024年3月5日,摘牌日為2024年3月5日。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或“公司”)于2019年3月5日發行的2019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債券簡稱:19中山01,債券代碼:112861)將期滿,根據《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的相關規定,本期債券將進行本息兌付,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債券基本情況
1、債券名稱: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
2、債券代碼:112861
3、債券簡稱:19中山01
4、債券發行總額及余額:人民幣10億元,截至公告日本期債券余額為人民幣8億元
5、債券期限:本期債券期限為5年,附第3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6、債券利率:本期債券為固定利率債券,票面利率為4.0%[公司已分別于2022年1月13日、2022年1月14日、2022年1月17日發布了《關于“19中山01”調整票面利率及投資者回售實施辦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2-002)、《關于“19中山01”調整票面利率及投資者回售實施辦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2-005)、《關于“19中山01”調整票面利率及投資者回售實施辦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2-006),本期債券下調票面利率85bp,存續期第4年、第5年的票面利率為3.15%。]。如發行人行使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后續期限的票面年利率為本期債券原有票面利率加調整基點。如發行人未行使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則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在存續期限后續期限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債券的利率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7、起息日:2019年3月5日
8、付息日: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3月5日為上一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兌付順延至其后的第一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不另計息);若債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5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兌付順延至其后的第一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不另計息)。
9、兌付日:2024年3月5日為本期債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兌付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兌付順延至其后的第一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不另計息)。若債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22年3月7日(因2022年3月5日為休息日,故順延至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計息)。
在兌付登記日當日收市后登記在冊的本期債券持有人,均有權獲得所持本期債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0、付息方式:本期債券本息支付將按照證券登記機構的有關規定統計債券持有人名單,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體安排按照證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辦理。
11、債券擔保情況:本期債券為無擔保債券。
12、信用級別:根據中誠信證評出具的《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信用評級報告》,發行人主體信用等級為AA+級,本次公司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級。
13、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于2019年3月18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本期債券登記、代理債券付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息兌付方案
本期債券“19中山01”的票面利率為4.0%(存續期第4年、第5年的票面利率為3.15%),本次本息兌付每10張“19中山01”派發利息人民幣31.50元(含稅),兌付本金1,000元,合計兌付本息1,031.50元(含稅)。扣稅后個人、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取得的實際每10張兌付本息為1,025.20元;非居民企業(包括QFII、RQFII)取得的實際每10張兌付本息為1,031.50元。
三、本息兌付債權登記日、最后交易日、本息兌付日及摘牌日
1、債權登記日:2024年3月4日
2、最后交易日:2024年3月4日
3、本息兌付日:2024年3月5日
4、債券摘牌日:2024年3月5日
四、摘牌安排
本期債券將于2024年3月5日摘牌,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做好債券兌付摘牌業務相關工作的通知》(深證上〔2019〕63號),本期債券最后交易日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債券將于2024年3月4日收盤后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終止交易。
五、本息兌付對象
本次本息兌付對象為截止2024年3月4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9中山01”持有人。
六、本息兌付方法
本公司將委托中登深圳分公司進行本次債權的本息兌付。在本次兌付兌息款到賬日2個交易日前,本公司會將本期債券本次兌付兌息資金足額劃付至中登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中登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項后,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本次兌付兌息資金劃付給相應的付息網點(由債券持有人指定的證券公司營業部或中登深圳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債券持有人可自本息兌付日起向其指定的結算參與人營業部領取利息。
七、關于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1、個人投資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就地入庫。如各兌付機構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兌付機構自行承擔。
2、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關于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08號)等規定以及2021年10月2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8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該實施期限由2021年11月6日延長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上述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范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債券利息。
3、其他債券持有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對于其他債券持有者,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
八、本次債券本息兌付的相關機構
1、發行人: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省中山市興中道18號財興大廈北座
聯系人:周飛媚
電話:0760-88389918
傳真:0760-88830011
郵編:528403
2、主承銷商: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馬場路26號廣發證券大廈
聯系人:劉建
電話:020-66338888-8575
傳真:020-87553600
郵編:510627
3、債券受托管理人: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9號安信金融大廈
聯系人:杜柏錕
電話:0755-82825447
傳真:0755-82825569
郵編:518038
4、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廣場25樓
聯系人:發行人業務部
電話:0755-21899999
傳真:0755-21899000
郵政編碼:518038
投資者可以到下列互聯網網址查閱本期本息兌付公告:
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